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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28     浏览量:1511     来源:     作者:学生科

年级、各班级

为继续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和《四川省盐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申请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方式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四川盐业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提出认定申请,并在该表相应位置签字作出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各班级评议小组要对学生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详细审核。

(三)各班级评议小组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期间,要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不得出现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等情况。

 

(四)各班级评议小组要认真审核本班级认定的贫困生名单,并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名单报年级工作组

(五)各班级评议小组在认定工作中对特殊群体应重点核查其家庭情况,符合认定条件的,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群体主要指: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军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等。

四、材料报送

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前报各年级工作组,各年级工作组在9月18日前报校级工作组

请将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国家助学金、社会各类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级务必给予高度重视,提前准备,顺利完成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四川省盐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2025年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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