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2 浏览量:530 来源: 作者:
各班级:
为继续做好和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和《四川省盐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和调整对象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遭遇突发重大意外伤害事件、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需要调整困难等级或者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不调整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二、调整依据
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地走访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困难等级认定调整和认定。
三、认定和评审程序
1.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继续恶化,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上调,如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经审核贫困等级应下调或不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应根据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四川省盐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按资助流程进行三级认定、评审、公示。
2.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突遭变故、或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或其他特大意外事故等,学生应根据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四川省盐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按资助流程进行三级认定、评审、公示。
3.请各班级于3月9日前完成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增认定调整和班级认定工作(含公示),并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年级组。班级评议小组人员有变更的请于3月4日前将变更名单报送至学生资助办公室。
特此通知。
四川省盐业学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2025年3月1日
